7月15日,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就《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内,全市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类园区要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形成多种样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意见》是常州市首次就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的系统性文件。常州市将依托政府法制机构,通过设立法律顾问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从精通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民商法等理论和实务的政府法制机构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的法学专家以及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中,吸收社会法律专业人才加入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还明确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助理,协助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常州市在省内较早建立了政府层面的法律顾问制度。至去年底,我市(市区)两级政府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市级41个行政部门有25家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112家律师事务所受聘为56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村、社区聘任法律顾问比例高达95%。法律顾问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咨询论证、企事业单位合同协议的审查、疑难案件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